法律援助,是指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对象有哪些?
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按嵊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有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导致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也可认定为经济困难。
2.法律援助的范围?
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请求侵权赔偿的;(九)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十)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十一)因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十二)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环境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的;(十三)因保护公共利益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十四)其他按规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要求法律援助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经济困难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四)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的;(五)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知能力较差的;(六)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或其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八)被告人开庭审理时已满70周岁的; (九)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