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结构性干部、专业人才脱颖而出,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推出职位12个。其中市管副科(局)级领导职位7个,乡镇团委书记职位5个。
竞争性选拔乡镇团委书记的公告另发。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嵊州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嵊州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乡镇副职2名
(1)参加工作满4年;
(2)现任市级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满1年;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或者副职满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中共党员。
2.乡镇组织员3名
(1)参加工作满4年;
(2)现任市级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满1年;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或副职满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3.市属国有企业市管副科(局)级职位2名
(1)参加工作满5年;
(2)具有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水利类等相关专业,或有2年以上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3)现任市级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中层(或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副职满2年,或市属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内担任中层正职满1年、副职满2年,或2017年度嵊州市规模企业30强30优企业副职满2年;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条件中的参加工作、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18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
本次选拔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其中一类职位。
报考人员须填写《嵊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推(自)荐报名登记表》、《履历业绩量化评价表》,并提供推(自)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聘任)文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5张。
相关报名表格需到越乡先锋微信公众号或越乡先锋网(http://www.szycj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地址为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411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4月12日17:00。
2.资格审核
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初审。经初审后,于4月12日17:00前,将《组织推荐情况汇总表》及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进行资格复审。
个人自荐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相关原因。
资格审核及个人基本情况审核贯穿于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任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计划选拔职位数5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数,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3.履历业绩评价
根据任职经历、任职时间、学历学位、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突出基层导向、实绩导向,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开展履历业绩量化评价。
4.笔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突出职位特点,强化能力导向,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对岗位的理解程度等。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
5.面试
根据履历业绩量化评价、笔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综合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对面试入围人选开展联审,书面征求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卫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意见。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6.综合素质比选
根据履历业绩量化评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权重合成综合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素质比选人选。
7.考察、体检
根据履历业绩量化评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比选按一定权重合成最终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中,考察对象应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考察入围人选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公务员、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再做入职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递补。如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8.讨论决定
根据最终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市管副科(局)级领导职位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9.公布结果
公布竞争性选拔结果并在媒体上进行任前公示。
10.其他事项
本次参加市属国有企业市管副科(局)级职位竞争性选拔任用的人员,是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的须转为企业身份,并实行年薪制管理。
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13793(嵊州市委组织部)、0575—83012235(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5—83032371。
嵊州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