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市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为助力乡村振兴、“五星3A”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凝聚共识,积极探索新经验、新方法,及时提炼好典型、好制度,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风尚。
全面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从中央、省委到地方一直把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这是移风易俗的大环境。就我市来说,正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推进“文明有礼嵊州人”主题教育活动,努力促进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不断提增、风尚文明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还在大操大办,一些地方还在攀比炫富,一些地方还有不少陈规陋习,这与我们乡风文明的内涵不相符合,与我们要争创的全国文明城市不相匹配。这就需要我们正视这些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推动移风易俗,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一些陈规陋习,如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等加重了群众负担,有的甚至不堪重负,群众早已内心不满,只是碍于“人情面子”无力改变而已。所以说,打好移风易俗这场攻坚战,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要全面落实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要发挥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好乡贤好邻居等评选活动,用群众身边移风易俗的先进榜样、优秀案例来教育身边群众。
要全面落实移风易俗工作,必须抓实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新风方面的引领作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四个带头”。要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落实党纪党规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主体要求,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
移风易俗的三个重要环节就是婚事、丧事和节庆,必须牢牢抓住这三个节点,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庆俭办,做到办酒不铺张、彩礼不收受、礼金不攀比、宴请不跟风、丧葬不迷信、烟花不燃放、低俗不参与这七个“不”。陈规陋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反复性,因此移风易俗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甚至是阵地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工作重点,抓好教育引导、建章立制、专项整治、深化创建、氛围营造等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遏制陋习,力促移风易俗向纵深推进,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水平建设“三个嵊州”提供更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