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1.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9月15日中共嵊州市十四届19次常委会审议了《关于嵊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汇报》, 2017年9月27日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嵊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0月15日向省厅备案,明确我市于2018年至2019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8年5月25日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明确各部门分工,指引下阶段创建工作的开展。
2.创建目标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结合《嵊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有效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居环境,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确保在2019年通过国家考核验收,2020年实现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我市园林绿化重点建设任务
1.大力开展公园绿地建设。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否决项指标。为补齐我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的短板,除重点建成艇湖城市公园、美妙三公里(二期)、三江两岸景观提升改造等项目外,需在城南合适地段增加街头绿地。
2.绿道系统和慢行系统建设。未来三到五年规划建设剡溪江两岸50公里城市绿道系统和慢行系统,打造现代“唐诗之路”美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