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嵊州市御匾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放我市首张《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不仅标志着我市第一辆合法“网约车”上线,也意味着我市网约车合法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乘客搭乘合法“网约车”全过程受到法律保护。
按照《绍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分别取得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经营资质,即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证齐全后才能合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据统计,目前已有7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绍兴市运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有117名驾驶员取得我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而随着我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新鲜出炉,使上述三项许可联结形成完整的“闭环”。
下一步,市运管部门将对取得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这些车辆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包括营运信息、日常的经营范围、经营活动等,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经营服务情况。同时,对于那些未取得许可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市运管部门也将加大整治力度,督促更多的网约车走向合法经营的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