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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Ⅵ标准实施节点多定在明年7月后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11:39:32 

  今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知提到,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今年10月,深圳市发布通告称,将于今年年底开始执行国Ⅵ标准。但在12月24日,深圳市又将日期调整到了2019年7月1日。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需要合理制定实施时间、务实发展。

  深圳推迟执行国Ⅵ标准

  今年10月16日,深圳市发布相关通告称,深圳市在2018年11月1日起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型)应符合国Ⅵ标准,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型)则从2018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不过,在今年12月24日,深圳市又宣布将轻型汽车国Ⅵ标准的实施日期调整到了2019年7月1日。

  也就是说,深圳市将2018年12月31日的国Ⅵ相关政策实施推迟到了2019年7月1日。

  据统计,多个地区国Ⅵ标准的实施节点在2019年7月及以后。今年11月,天津市发布消息称,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实施国Ⅵ标准。此外,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将轻型汽油车的实施时间定在2020年1月1日。

  专家称国Ⅵ实施时间制定应合理务实

  机动车环保网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共有55家企业866个车型约71.11万辆车进行了国Ⅵ环保信息公开。其中,国内生产企业42家、635个车型、约59.86万辆,国外生产企业13家、231个车型、11.25万辆;轻型汽油车企业54家、817个车型、69.85万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19家、49个车型、1.26万辆。

  就此来看,目前的国Ⅵ车型占比仍较少。崔东树建议,应强化国家环保部门的统一协调,实施区域“一盘棋”措施。“充分调研跟踪国Ⅵ车型的推出进度,合理确定各类区域统一的国Ⅵ实施时间,务实发展,不能让个别城市太随性。尤其是加速推进成品油油品升级,应能实现环保与经济协调、平衡的发展。”(孙晓萌)

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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