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
镜头回放一:5月29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来到罗星幼教集团常青藤园区、五爱幼教集团鹿山园区开展“六一”慰问活动,向孩子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对教师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与大家一起欣赏了孩子们的精彩表演,对幼儿园以儿童发展为中心,尊重儿童、关注儿童的课程理念和做法深表赞同和肯定。
4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区新建学校建设运行情况。
镜头回放二: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各检查组每到一地,仔细听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的工作汇报,与部分人大代表、教师代表、园长进行交流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还深入幼儿园查看园舍环境、户外活动场地及食堂,了解幼儿日常教学游戏活动及教师生活工作情况。
镜头回放三:今年是我市正式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划片”阳光招生政策的第二年。7月11日上午,五爱幼教集团中心园区A类生招生录取现场摇号活动在园区报告厅举行。市教体局、市公证处、三江派出所、该园区幼儿园有关工作人员以及250多名家长代表在主会场及分会场共同参与见证本次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录取摇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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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领导下,市教体局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8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2所,民办幼儿园38所,公办幼儿园占比52.5%。全市在园幼儿16653人,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97.61%。省等级幼儿园79所,占比98.8%。幼儿教师共计1082名,其中公办教师407人,占比37.6%;有资格证教师1031人,持证率95.3%。
2017年以来,我市以满足人民群众学前优质教育需求为导向,明目标、强投入、重考核,不断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积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全市基本形成了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生动格局。
落实责任,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明确工作职责。2017年10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并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政府为主、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配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协调管理和督导评估;乡镇(街道)履行教育管理和发展职责;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办学管理、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编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加大政策保障。坚持“科学规划、公平共享”原则,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继出台《嵊州市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与建设方案(2017-2020年)》《嵊州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嵊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嵊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制度层面为优化网点布局、合理资源配置提供引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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