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两级巡查、检查主体。高新园区立足实际,建立镇、村两级巡查小组,其中镇级卫生巡查小组每月对行政村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环境卫生、工作台帐检查,村级保洁巡查小分队每周对本村的卫生清扫、清运情况对照评定标准开展检查,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记录、解决问题。
二是明确卫生巡查、检查内容。对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做好“三监管三解决”,即解决领导或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的任务落实、现场作业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热点、焦点”问题。
三是灵活掌握巡查、检查方式。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监督检查,并根据划定的责任区域并结合实际,对重点地段与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如现场接受投诉,能现场解决的当场解决。
四是强化落实巡查、检查考核。加强村级监督人员管理,通过镇社管办对其书写的巡查记录和日志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巡查人员、范围、内容到位,规范公权力运行,防止巡查流于形式。同时,参照《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将巡查记录、日志和现场检查情况,挂钩各村环境卫生考核奖惩,提高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