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核、登簿、缮证……走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科办证大厅,10多位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办理农房发证业务。
“我们这里发证完成后,会在工作群里通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前来领取,再发放到每一位村民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科科长华鹍告诉记者,自2017年3月我市开展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以来,市级、国土、乡镇三级联动,积极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从最初的房地测绘、确权联审到最后的发证,全程由各部门联合完成,老百姓只需在乡镇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提供必需的资料,并在表格中签字确认即可,完全实现了“零跑腿”。这样的服务模式,也全面激发了农民办证积极性,逐步破解了农村发证难现状,实现了全市农房确权登记发证质量、速度“双提升”。
记者随手翻开一位村民的“红本本”,可以看到证书对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和面积等,都有详细的描述。在以往,农户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则是两者的合体,证书上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和大家的身份证号一样,具有全国唯一性。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它可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助于提高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大意义。
面对庞大的农户底数以及复杂多样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采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破解确权过程中的瓶颈与难题,办证过程中暂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所有农房的不动产测量经费均由政府出资承担,并且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和方案,对建筑物外挑、政府原因导致的未批先建、“世居房”等处置方案予以明确,不断扫清农房发证政策上的障碍,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我市已将规划、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而乡镇(街道)又恰恰是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设计《确认决定书》,内含农户申报表、村级审查表和镇级审核表三张表格,建设用地上补办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可直接通过《确认决定书》完成审批。作为办理农房不动产权证的主要权源依据,《确认决定书》真正做到了让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一件事办理”。
为早日将农房不动产权证书下发至农户,工作人员坚持“5+2”“白+黑”,加大人力配备,加快出证进度,确保每天出证量200本以上。在2018年“百日攻坚”期间,每天出证量更是达到了500本。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农房不动产权证书159762户,累计处理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历史遗留问题52230件。据省自然资源厅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农房不动产权证书数量仍稳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