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市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传达省、绍兴市关于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及各时间段创建工作作了明确。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目标是在2022年,全市12个小城镇全部完成“十个一”指标,创建4个美丽城镇示范镇;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12个小城镇全面高质量建成美丽城镇。具体安排为:2020年底前,完成甘霖镇美丽城镇示范创建工作,贵门乡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三界镇、黄泽镇美丽城镇示范创建工作,金庭镇、下王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浦口街道美丽城镇示范创建工作,崇仁镇、长乐镇、石璜镇、谷来镇、仙岩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
美丽城镇创建重点是建设“十个一”标志工程,具体为一条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通道、一条串珠成链的美丽生态绿道、一张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网、一张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网、一个功能复合的商贸场所、一个开放共享的文体场所、一个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一个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一个现代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个高品质的镇村生活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