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崇仁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热线电话,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有偿奖励。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额度:
1.2020年1月20日以后自湖北来(返)嵊,未及时主动到村委会报告登记(不包括已掌握的)的人员,经群众举报,每核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300元;
2.2020年2月1日以后自温州、台州、湖南、河南来(返)嵊,未及时到村委会报告登记(不包括已掌握的)的人员,经群众举报,每核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200元;
3.目前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硬管控对象及密切接触的家人朋友,有未按居家隔离要求擅自外出走动的人员,经群众举报,每核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100元;
二、24小时举报热线:110、83091211。
三、本通告由崇仁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上级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之日止。
崇仁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