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办事群众、房源房企:
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嵊州市城市更新改造中心继续暂停房票办理服务,具体如下:
1.2月10日-2月17日,暂停个人房票清算业务;
2.2月10日-2月17日,暂停房票结算办理业务。
到期将根据疫情再及时向社会公告,因暂停房票办理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嵊州市城市更新改造中心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