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令第5号
针对近期督查中发现的“健康码”知晓度和使用率不高、擅自撤除村(社区)内防疫检查点等问题,经研究,下达命令如下: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市民和新绍兴人,通过浙里办、支付宝等平台主动申领“绍兴健康码”。在绍企业(单位)就业人员也可由企业(单位)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通行证”。“绍兴健康码—绿码”或“通行证”(持有人测温正常),作为防疫期间全市范围内的“畅行凭证”。
2.进入居(租)住村(社区)时,实行“测温+验码或验证”;进入医院、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金融网点及其他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时,实行“测温+验码或验证”;乘坐公交、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实行“验码或验证”。
3.坚决守好村(社区)、商区、办事区等“小门”,继续设置防疫检查点,优化出入管理流程,既不能“一撤了之”不设防,也不能“有码有证”不让进,确保管控措施不缺位、群众出行不受阻,切实做到“把好关、守好门”。
4.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新绍兴人应用“健康码”或“通行证”,进一步提高知晓度、申领率、使用率和畅通度。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