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共场所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公共场所开业开放,日前,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现状,对公共场所复工复业“负面清单”进行调整。
以下公共场所及经营行业列入“负面清单”,继续暂缓开放开业:
1.会展场所、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公共游泳馆、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保健按摩店(包括美容)、线下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等人员集聚服务经营类场所。
2.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室内体育场馆(包括健身房)、村(居)文化礼堂及家宴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下列场所和行业有条件复工复业:室外景点和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类企业、专业市场、餐饮单位、理发店、足浴店、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书店等服务经营类企业和公共场所单位,可按照复工要求,事先备案,在做好相关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复工复业。
复工复业必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或通行证+测温”进入。
2.做好日常消毒,直接接触宾客的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3.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空调系统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规定使用。
4.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宾客,应及时劝阻,不予接待,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