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依法对潘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
2013年以来,被告人潘某利用黄泽镇某村村级换届选举之机,以买票贿选、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巡逻造势、看守投票点等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方式当选该行政村村主任。后来以这个村为据点,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周边农村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并通过行贿等手段,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采用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非法索债,逐步形成以潘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竺某、陈某甲、陈某乙、黄某为成员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部分成员由被告人潘某提供住宿、给予一定的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