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浙江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纲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切实强化“三个地”的政治责任,大力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建设与浙江“三个地”相适应的思想高地、舆论高地、文化高地、文明高地,为加快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引领与普遍要求相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始终保持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主流价值建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抓住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树立新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
——坚持教育倡导与实践养成相统一。集中开展道德宣传教育,普及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树立窗口意识、提高道德认知、增强道德责任。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自觉提升道德意识和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统一。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推动德治融入地方治理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坚持传承弘扬与创新发展相统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继承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道德,适应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积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
二、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1.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充分发挥浙江“三个地”的优势,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工作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形势政策报告、基层百姓宣讲、“思政星课堂”等活动,广泛开展“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我在之江学新语”等主题宣讲品牌活动,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开展中华文明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历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3.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促进公民道德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将国家、社会、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公民道德建设各方面,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日常生活。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浙江建设,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和团体章程等实践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4.传承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大力弘扬以“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为内涵的红船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实干和创新的时代强音,使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内化为全省上下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着力讲好红船故事、浙江故事,不断增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强大动力,激励全省人民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5.夯实共同思想基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扎实开展国情省情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普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形势、准确把握方针政策。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国有企业职工、“两新”组织人员、农村群众、社区居民、青年学生、妇女群众等各类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化道德教育引导
1.发挥国民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道德认知规律,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不同特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注重融入贯穿、课程育人,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中,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劳动精神、劳动观念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更好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考评,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引领教师成长,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2.发挥大众媒体的传播作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要切实发挥成风化俗的重要作用,在新闻报道和综艺、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都要把好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弘扬真、善、美,有力鞭笞假、恶、丑,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传播的舆论强势。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要加强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持续深化“最美浙江人”品牌建设,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健全完善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发现机制,广泛推荐宣传行业最美、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公共危机事件中涌现的英雄群像,推动形成新时代“最美风尚”。鼓励各类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增强激励示范效应。建立健全各类先进典型的关爱关怀和礼遇帮扶机制,推广“道德银行”“慈孝星信用贷”“信义金”等道德激励工程,完善经常联系制度,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4.发挥文艺作品的陶冶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动创作生产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把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文艺评论、评介、评奖的重要标准,更好地引导文艺创作生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立艺术荣誉制度,激励全省文艺工作者把德艺双馨作为人生价值的目标,努力创作具有崇高价值、美好情感的文艺作品。
5.发挥家风家训的涵育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深化以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建设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好家风建设,深化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千村万户亮家风”活动,打响“家书抵万金”“最美全家福”好家风网上行动活动品牌,鼓励各地探索推行“好家风信用贷”“孝心车位”等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6.发挥各类阵地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县(市、区)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文明实践所——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家园等)三级阵地网络建设,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阵地的作用。深入推进“德文化”“孝文化”“廉文化”“慈文化”“好人文化”等道德传播阵地建设,推动形成覆盖广泛、面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矩阵。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公共交通、景区景点、医疗场所、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移风易俗、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关爱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充实展陈内容,丰富思想内涵,提升教育功能。结合科普、国防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各自功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实践教育活动,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7.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把政德建设贯穿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政德修养,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廉洁修身、廉洁从政,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永葆共产党人高尚品格,发挥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从娃娃抓起,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春泥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儿童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文化名人、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网络大V、专家学者等社会公众人物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引导浙商群体更好承担起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四、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1.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活动。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组织实施文明好习惯养成计划,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就餐、文明观赛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养成“排队守秩序”“礼让斑马线”“垃圾要分类”“就餐用公筷”等好习惯、新风尚。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的基本知识,规范举行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倡导推行敬老礼、启蒙礼、成人礼等礼仪规范,引导人们知礼仪、讲礼貌、重德行。广泛开展新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切实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2.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围绕“我为窗口增内涵树形象”,把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目标,将好人选树、道德宣讲、实践养成、志愿服务、诚信教育等具体要求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吸引全省人民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完善城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文明村镇创建要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乡风民风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文明单位创建要聚焦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引导从业者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文明家庭创建要聚焦涵育家庭美德,培养优良家教,弘扬良好家风。文明校园创建要聚焦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及社会治理、扶老救孤、恤病助残、防灾减灾、大型赛会、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重点领域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导人们养成“日行一善”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广泛开展公园景区、车站码头、医疗场所、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志愿服务。大力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积极做好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积极推广“时间银行”等模式,支持发展志愿服务基金,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完善内部治理、项目培育、嘉许激励、监督管理等制度,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队伍建设,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然成风。
4.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重信守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的内在追求和行为习惯。开展“诚信之星”选树活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不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完善公民信用档案,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5.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发展,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全省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持续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活动。深入挖掘各地古今乡贤事迹和乡土风俗,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引导人们见贤思齐、体悟践行。深入总结提炼全省各地尚善、尚美、尚贤、尚德、尚廉的地域文化基因,打造一批区域道德品牌,为引领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提供丰富滋养。
6.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道德宣传,完善生态道德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倡导绿色出行和简朴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7.深入推进文明旅游行动。抓住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动漫产品,抓好出入境办证大厅和口岸、机场车站、旅行社等旅游重点场所的公益宣传,加大对有悖公德、有伤风俗、有损国家形象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人们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和探亲等交流交往中,树立自尊自信、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抓好“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着力强化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专项培训,加强考核和激励,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A级景区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旅游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旅游行业服务提升。
五、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1.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传播好声音,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唱响网上主旋律,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宣传,积极开展网上形势政策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使党的主张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大力培育催生网络文化精品,鼓励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等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科学理论、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产品。加大对优秀网络内容产品和创作团队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通报研判等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网上突发舆情,引领网络话语场的舆论走势,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氛围。
2.丰富网上道德实践。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扶贫”“互联网+捐赠”等网络公益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主题实践、网络公益慈善等活动,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意愿,壮大网上正能量。以青年群体为重点,深入实施网络文明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加强对网络公益组织的支持,强化网络公益活动引导,促进网络公益事业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的生动局面。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加强网络公益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促进网络公益健康有序发展。
3.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严格依法用网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强化网络生态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账号等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信息筛查机制、纠察机制以及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机制,构筑起网络空间“道德防火墙”,维护网络空间道德秩序。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打击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深入实施浙江省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着力营造网络清朗空间。
六、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1.强化法律法规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发挥法治对德治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规规章,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生态保护、无偿献血、器官捐献、科技伦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地方性法规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地方性法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要求相悖的内容。全面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把道德要求体现到各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当中,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2.健全完善文明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则、学生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各行各业倡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各市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抓好文明行为法规的颁布实施、宣传普及和落实落地工作。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运用红黑榜、曝光台、道德负面清单等载体,有效规范、调解、评价人们言行举止。探索将公民文明指数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公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共享。
3.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有力惩戒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针对污蔑诋毁英雄、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让违背道德底线的行为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七、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1.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公民道德建设摆上全局工作谋划推动,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力量、精心实施、加强督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注重分析评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和鲜活典型,加强道德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形成守正创新、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2.优化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统战、政法、网信、经信、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和旅游、民宗、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逐步健全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对管辖范围内出现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突出问题的主管部门进行督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政策支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公民道德建设指导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力量。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培训纳入人才培养和干部培训规划,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政府要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设施建设、基本服务供给和基本活动的开展。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动员、引导和鼓励企业、团体、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吸纳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向公民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