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处置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中的村级集体资产,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后集体资产的平稳融合,我镇对有关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成立资产清核小组。资产清核小组人员由片联村干部、村三委会成员、村会计(报帐员)、村财务监督小组长等组成,负责搞好原村的集体资产清核工作。 二、搞好帐户、印鉴封存,收缴票据。各片立即组织人员搞好银行帐户、印鉴封存、印章收缴,在9月18日前收回多余的空白票据。 三、盘点银行存款及出纳库存,并对盘点情况进行登记。 四、编制资产清核、会计移交清册。要求各村在9月25日搞好资产清核,并把资产清核、帐面封存日止的资产、负债、权益等逐一登记造册,编制移交清册。 五、确定截止时间。人口统计、凭证入帐和资产核对的账面截止时间统一为2007年9月15日。 六、张榜公布、办好交接。在9月28日前将资产清核情况和人均占有资产情况张榜公布,新村实行合署办公,组织设置完备后进行档案、资产交接,并公布新村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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