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2月出生于崇仁镇富润,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副厅级待遇),高级工程师,山西省环境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山西省环保产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山西省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常务理事。 从1974年开始从事环保工作,主管全省环保业务技术和科技开发。科技成果:《山西省能源基地建设环境规划研究》获1985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山西省七五环境质量报告》获1991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技术规定研究》、《污染限期治理制度规范化研究》分别获1996年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污染限期治理制度规范化研究》成果被选入中国“八五”科学技术成果中。 在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方面,主持审查平朔露天煤矿等40多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竣工验收工作,主持审查太钢赵庄污水处理厂等100多项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扩初设计审查。参加和主持10多项山西省环保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主要有《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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