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从今年起到2010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任务。
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是今年“十大惠民”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市财政还安排了1500万元专项资金。此次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主导、街道申报、居民自愿的原则进行。整治改造工作主要包括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配套设施、新建增设管理设施、街道立面改造、健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等五方面内容。在时间安排上分三个步骤进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阶段(实施时间为2008年8月至2008年12月),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旧区改造阶段(实施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主要街道的立面改造阶段(实施时间为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全面完成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任务,逐步实现城市旧住宅区房屋居住安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公共管理维护有效优化,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城市目标。
副市长赵祥军在会上作动员报告,他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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