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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城隍庙——越剧艺术的摇篮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施钰兴 2012年12月20日15:03:58 

  三、开放的演戏俗规——为戏班提供了登台机会

  城隍庙的演戏风俗既有严肃的一面,也有开放的一面。

倭袍

  酬神戏的俗规:叫“二要四不准”。二要:开台要演彩头戏,闭台要演团圆戏;四不准:不准演讨饭戏,不准演杀头戏,不准演淫秽戏,不准演叛国戏。1988年笔者在负责修理城隍庙戏台、仪门时,听滕时发老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民国元年(1912),不少新派人物已进入庙董会。在筹备城隍庙十月半庙会演戏时,新派人物要打破常规,也就是要废除“二要四不准”的演戏俗规,与旧派庙董发生矛盾。由于庙董会内部新派势力占上风,方案得以通过,但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那时,新兴人物虽然在政治上春风得意,但在传统势力方面不如旧派人物根深蒂固。一经旧派庙董在社会上宣传,激起了群愤,城隍庙下的“舞狮会”、“步云会”、“大炮会”等等“社会”组织纷纷宣布罢会。新派人物只好妥协,退掉戏班,重新拟定演出方案。

  城隍庙酬神戏的主要剧目有《封神榜》、《三国演义》、《八仙过海》、《兴唐传》、《六国拜相》、《孟丽君》、《宝莲灯》、《红鬃烈马》、《目莲戏》、《刘香女》、《龙虎斗》、《调吊》、《闹九江》等等。

  娱乐戏的俗规:城隍庙的酬神戏俗规很严格,但在平时闲节演戏,不但没有这等规矩,而且相当开放。因此《大劈棺》、《秦香莲》、《果报录》、《叶香盗印》、《马寡妇开店》、《扒灰佬》等戏都可堂而皇之地登上城隍庙戏台。

  祭台

  小歌班时期的剧目多数是从鹦歌班、乱弹班中移植过来的,上演花脸戏、生活戏等等情哥情妹的生活琐事,被称作为“小戏”。在大多数的祠堂庙宇里只演“大戏”,禁演“小戏”。而城隍庙戏台却为小歌班提供了演出“小戏”的良好舞台,这对小歌班的成长和越剧的发展起到了哺育作用。

  四、规范的城隍戏馆——成了越剧艺人的群英会

  1928年民国政府出台神像保留与废除政策,城隍被列入废除对象。嵊人于1929年春夏之交倒毁神像,创办学校。然而,神像倒毁后无校可办,偌大的城隍庙闲置无用,有人利用城隍庙戏台、厢房及宽阔的天井创办嵊县第一个戏馆。1936年县政府在城隍庙设立民众教育馆,未几,教育馆荒废关门。在1929年毁庙至1947年改成嵊县中学高中部的近二十年时间里,虽有僧道复进城隍庙念经作道,但庙已非庙,寺又非寺。而戏馆却开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

  初期,在城隍庙戏馆演出的主要戏班是土生土长的“的笃班”。二十年代末至四十年代,越剧大兴,市民以看越剧作为时尚,在市区先后开办了城隍庙、天后宫、药王庙三个戏馆。城隍庙戏馆为了适应市场竞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采用股份制管理体制,股东大多是社会上有地位的士绅,经理叫羊肉阿法。阿法本在城关杀羊卖肉为生,因号羊肉阿法。股东们开办戏馆的主要目的不是赚钱,而是附庸风雅。过去做戏的戏子是贱业,而写戏、听戏与串戏的票友则是风雅的。股东开戏馆是雅事,但直接参与管理又觉得脸上无光,于是由羊肉阿法出面管理。羊肉阿法成为戏馆经理后,一面杀羊卖肉,一面管理戏馆,对越剧的发展产生过不小的作用。

  羊肉阿法把观众席划为三个等级:天井和城隍殿前半殿为优等席,设八仙桌、靠背太师椅,票价二角(银角子);城隍殿后半殿和两廊屋楼下为次等席,设长条凳,票价一角;两廊屋楼上为妇幼专席,设长条靠背凳,票价六分。馆内还设有茶房、小卖部和流动小贩。抗战爆发后,为招揽生意,出售月票和连票,同时设捐票。捐票所得的钱全部捐给抗日前线或某一项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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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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