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违拆违是一件事关全市上下、关乎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同样控违拆违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遇到拆违,普通老百姓都会支持,觉得违建就要拆,但当事人往往都会有抵触情绪。虽然有抵触情绪是比较正常的,但很多时候,当事人并不是因为违建被拆而抵触,他们会衡量政府在处理违建的时候是不是公平,他们的担心是:“我的拆掉了,别人的违建也一定会拆掉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建也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处理吗?”
此次控违拆违,整治重点“七必拆”中有一条:党员干部参与违建必先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单位违建及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违法建设。这一条我认为很好,从中看出政府拆违是要动真格的。过去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在拆违也一样,有违建,不管对方是谁,都应一视同仁,一起拆除,拆违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