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摸排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定了三月份的十大违法建设,现把违建业主、违建地点、违建时间、违建类型、面积、结构予以公布。
1.尹某某,甘霖镇尹家村,2013年1月,侵占耕地,面积250平方米,结构为水泥砖。
2.安某某,崇仁镇安家村,2012年12月,侵占耕地,面积260平方米,结构为水泥砖。
3.郑某某,长乐镇珠溪村(上珠溪),2012年10月,“四边”违建,面积1214.4平方米,结构为水泥砖。
4.钱某某,三界镇任枫村,2013年3月,突出典型违建,面积1500平方米,结构为水泥砖。
5.王某某,黄泽镇东山王村,2012年8月,突出典型违建,面积1120平方米,结构为水泥砖。
6.吴某某,开发区曹家洋村,2013年3月,突出典型违建,面积1500平方米,结构为钢架。
7.张某某,三江街道章村路村,2013年2月,“四边”违建,面积58平方米,结构为钢混。
8.周某,鹿山街道花木市场南侧,2011年2月,侵占耕地违建,面积1728.52平方米,结构为钢架。
9.剡湖街道禹溪村沙场,侵占耕地违建,面积70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
10.葛某某,浦口街道蒋林头村,2010年8月,妨碍建设违建,面积3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