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剡湖街道鹿山路132弄的一处4月“违建典型”被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法建筑总面积160平方米,违建当事人吕某、竺某起初以防雨加固为目的,在住宅顶层搭建了防雨棚,随后又对住宅进行了升层。经过剡湖街道工作人员做工作后,相关当事人同意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自行拆除,并由剡湖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帮拆。
另外,当天,剡湖街道还组织相关人员对另外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