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慢行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城区慢行系统建设,完善慢行系统配套设施,减少机动车出行频率。
1.推进慢行道路建设,改善人行条件。一是要推进人行道改造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人行道改造建设力度,降低人行道道坎高度,方便非机动车停放到人行道停车位。加强对影响人行道畅通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实现规范管理。(完成时限:2013年3月-2017年12月)
二是要推进鹿山路步行街慢行通道建设,完善慢行系统设施。(完成时限:2013年3月-2015年12月)
2.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在城区设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和站点,强化服务功能。(完成时限:2013年3月-2014年12月)
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一是要在市中心及开发区建设二个公交枢纽站。二是要加大财政对公交的补助力度,增加公交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要适当增加运力,适时开通快速公交,全额投入新增公交车辆,新开快速公交线路。四是要增加公交优先通行权,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完成时限:公交枢纽站建设2013年12月完成,其他2017年12月完成)
4.鼓励实行机关干部走路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为文明出行、绿色出行作出表率。(完成时限:2013年3月-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