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完成31户承租户的思想动员工作;20天,完成拆迁2735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昨日上午,在市城管局、国土局、公安局、公路段及三江街道等有关部门及街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空间2.7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终于全部被成功拆除。
2009年10月、2010年10月,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委托嵊州市东晨电气配件厂和嵊州市梓溪石材经营部,对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空间进行围场管理,搭建违法设施27352平方米。
因其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0年底,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始经营、管理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后,通知了甬金高速公路嵊州特大桥桥下的承租人终止场地租赁合同。虽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止了场地出租协议,但承租方依然我行我素,仍未恢复原状。
今年3月份以来,在市控拆办综合协调下,各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力推进控违拆违。历经多年的位于甬金高速特大桥下的违法建筑被提上日程,甬金高速特大桥下的违法建筑被列入市级“四月份十大违典”,4月10日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因其违法建筑涉及人员广、面积大、存在时间久,它的拆除难度可想而知。31户违法建筑的承租户中,房屋用途各不相同,用来经营开店、做仓库、住宿等,而人员间的素质又参差不齐。虽无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件,明知是违法建筑,但承租户们仍存在侥幸、观望等心态,想尽一切办法以拖延拆除。刚贴上的公告,未等工作人员走远,就被撕,撕了再贴。4月10日,绍兴高速路政大队甬金中队、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和消防大队四部门联合上门向31户承租户发放执法通知书,明确要求承租户在15日内清理完毕违法建筑内所有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
根据《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违法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的通知》要求,从4月15日起,该区域的违法建筑进入了自拆搬迁阶段。为督促自拆搬迁工作,4月17日上午,相关单位对承租户进行了再次动员,再次劝导承租户在规定时间进行自拆搬迁。在工作人员再三动员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下,23日,部分承租户终于开始进行自拆。当日一李姓承租户首先进行了自拆,拆除违法建筑700多平方米。24日下午,第20孔的承租户自拆,拆除违法建筑720平方米。25日下午,第78孔的承租户也进行了自拆。
虽工作人员晓之以理,但仍有部分承租户们蛮不讲理,拒绝自拆。为确保这一“疮疤”成功拆除,4月24日晚上,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部署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违法建筑强拆方案,明确强拆时间定为4月27日,并组建拆违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启动各项准备工作。24日24时,按预先通知时间对该区域实行了停水停电措施。当晚24时,相关领导还亲临现场办公。
昨日上午6:30分开始,数台挖掘机和破损机开始同时作业拆除违法建筑,随着一声声的巨响,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空间的混凝土砖墙被推倒在地上,紧随其后的推土机则把破损的建筑材料推到一边,拆违工作进行得井井有条。
“好,拆得好。”“甬金高速桥下本来就是公共资源,他们违法私建厂房本来就应该拆。”……站在旁边观看拆违的附近村民对市委、市政府这次下大决心拆除违法建筑发出了一致的赞叹声。他们表示,市委、市政府出重拳拆除这些违法建筑,他们十分支持,拆除了这些违法建筑,不但减少了安全隐患,也有利于桥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