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仙居县双庙乡解放村应某等贿选案
【案情简介】2013年9月16日,仙居县双庙乡解放村应甲为竞选村委主任,委托应乙请本村应丙、李甲、李乙等人吃饭。并请应丙转告应丁,愿给10万元补偿费,让应丁退出村主任竞选。应丁拒绝此事。9月中旬,应甲和应乙一起到李丙家,送给李丙2条利群香烟,要求李丙及其兄弟李丁予以支持。
【处理结果】查实后,9月29日,县公安局给予应甲200元行政处罚;县纪委给予应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纪委责令应丙书面检查,并予以诫勉谈话,对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应甲的自荐人资格。
案例8:永嘉县大若岩镇李大屋村李某殴打自荐人案
【案情简介】2013年10月1日晚11时许,永嘉县大若岩镇李大屋村村主任自荐人李某甲到另一自荐人李某乙家闲聊喝酒,其间李某甲以语言威胁李某乙退出村委会选举,并用盘碗等物砸击李某乙,致使李某乙受轻微伤。
【处理结果】查实后,10月9日,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李某甲处以行政拘留9天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