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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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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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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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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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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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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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共
事业
均衡
优化
(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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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 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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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1 农村合格(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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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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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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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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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2 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完成率不低于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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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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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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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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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3 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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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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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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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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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4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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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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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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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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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5 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入学问题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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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率低于90%的,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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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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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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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1-6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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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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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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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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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2 公共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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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2-1 省体育强镇(乡)和省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数分别达到乡镇总数和街道、社区总数的60%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小康体育村创建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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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未完成小康体育村创建任务的,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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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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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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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3 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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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3-1 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健身路径、乒乓球场(室)等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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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分属不同乡(镇、街道)的4个行政村(社区),不符合标准的,每1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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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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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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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3-2 县(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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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0.1平方米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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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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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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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4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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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4-1 每个乡(镇、街道)建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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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4个乡(镇、街道),任1个未建,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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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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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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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4-2 城乡社区每千人拥有责任医生0.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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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0.01名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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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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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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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4-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农民健康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女常见疾病免费筛查、残疾儿童基本病种免费筛查、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等专项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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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有关经费拨付材料,每1项经费落实不到位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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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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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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