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受污染,“源”不一定在本地。河水是流动的,污染的范围会随着河流影响到很远的地方,更广的区域,更多的人员。因此,治理河流污染,协调好上下游之间、地区之间的关系也十分有必要。
从河流受污染的地段看,造成水质污染的不一定或者不完全是当地村民;污染物沉积的地方也并非有人住着,沉积的垃圾是上游漂流下来搁浅在这里的。换言之,河流有些地段的污染并非当地人造成,而是上游的人“损人不利己”带来的。典型的就是新闻报道中看到的长乐江源头之一的绿溪江,因为相邻的东阳市胡村的村民把生活垃圾抛在江中,甚至整车倾倒,垃圾顺水漂到我市新安村,导致绿溪江边新安村村民连衣服也不敢洗,洗澡也会全身发痒。据了解,当地镇村干部曾去东阳交涉,但效果似乎不佳,偷偷倾倒垃圾的现象依然不断。
可见,我们应加强与邻近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商,这是治理污水不可或缺的举措。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本市区域内上下游之间也应该加强协商沟通,要加强上游居民的环保意识,不做河流的污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