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整治成果长期保持
“五水共治”,要保持河道的清洁,首先得保持地面的清洁,地面干净了,“治水”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五水共治”开始之前,金庭镇已确立了农村保洁流程(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四个环节,户集、镇运、市处理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由于责任上落实难、监督不到位等原因,“村收”这个环节还比较薄弱。为解决这个问题,金庭镇将清扫和清运分开,清扫由村为主体进行运作,清运则进行市场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垃圾清运承包人。
保洁主体落实之后,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就成了重中之重。金庭镇通过研究,实行的是镇村两级双重监督管理机制。镇村成立卫生监督管理小组和“五水共治”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共同或单独对保洁主体进行保洁监督管理。特别是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老年代表组成的村级监督管理小组,积极性非常高,作用也特别大。
除此之外,还聘请专职卫生监督员对各行政村的卫生工作进行“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排名”,并切出部分保洁经费每月按考核成绩排名奖励支付,每月考核排名末位的村扣除月考核奖,并奖励排名首位的村保洁员。
专职卫生监督员建立完整的督查台帐,并对督查过程进行记录和拍照存档,作为月度排名和奖罚措施的主要依据。
另外,专职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全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清扫清运不及时、保洁范围留死角和标准不高、管理不力、效率低下等现象进行重点监督,对保洁不力的保洁员,专职卫生监督员可建议各村给予调整或解聘。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在“五水共治”中,金庭镇抓行动、建机制、重监督,为金庭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而努力着,使金庭镇的每一条河、每一处环境变得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