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河道管理水平,推进全市“五水共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河道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嵊治水[2014]3号)精神,市治水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级主要河道、摸排公示“三河”进行了专项整治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嵊州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市级主要河道专项整治验收情况
全市“三河”专项整治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