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前阶段河道整治成效,确保“三清三建”行动达到预期目的,促进河道长效管理水平的提升,从7月7日起,我市开展一般河道专项整治验收。
验收范围为全市909条河道除35条市级主要河道和摸排公示的71条“三河”以外的所有河道。验收采取自查、抽检、复检的方式,由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合格的逐条填写自查评分表和河道整治验收申请表;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治水办组织专门验收组分片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待检河道进行抽检,按照待检河道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检,按比例抽检数不足10条的抽检10条,待检河道总数不足10条的,按实际条数验收;抽检验收未达标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在3天内按验收组要求落实整改,完成后由验收组安排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