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改一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无违建”创建工作,迅速掀起新一轮“三改一拆”行动高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改一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时间
8月1日起至11月8日止。
二、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完成拆除15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城中村、旧厂区、旧住宅区改造7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城中村改造拆迁40万平方米,旧厂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各15万平方米;创建“无违建”乡镇7个,中等乡镇完成50%以上村的无违建创建,五大集镇和四个街道(管委会)完成20%以上村的无违建创建。
三、攻坚重点
1.“无违建”创建攻坚。一是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在前阶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分类处置标准,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一户多宅”拆除行动,党员干部积极带头,做好表率,确保拆除工作有序推进。对部分不配合清理的农户,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置方案,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二是推进“空心村”整治。按照城乡联动的要求,切实解决建新不拆旧、空心村、乱搭乱建等问题,积极推进危旧房拆除和“空心村”整治。对整治出来的成片土地,按规划提出建设计划,有效解决村民建房难问题,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努力推进“和美越乡”建设。三是推进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甄别主体、宽严相济、分类处理”的原则,对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民住宅、生产经营性用房、集体公益性用房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置,做到登记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
2.“城中村”改造攻坚。在市里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因村制宜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一是明确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城南新区(三江街道)环城南路两侧、开发区(浦口街道)嵊张线两侧为重点,确定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攻坚。二是落实责任。实施城中村改造市领导领办、部门捆绑制度。开发区(浦口街道)、城南新区(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和剡湖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政策宣传、调查摸底、拆迁处置等专门工作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三是注重结合。要借势“一户多宅”整治和“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形成强大的政策攻势,采取多种模式予以攻坚,力争使城中村改造拆除工作实现强势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