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黄泽镇:陈某某的一厂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官湖桥村,占地面积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结构,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侵占耕地违建。
8.鹿山街道:中央宅村的厂房、营业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中央宅村,占地面积3057平方米,建筑面积395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钢结构,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属于“四边”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