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砂石资源管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经嵊州市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就建立联合值班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单位:由市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建管局、供电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组长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担任。同时由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各落实2名人员担任值班领导。
二、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地点:市砂管办值班室。
四、值班工作内容:
1.24小时负责接听、受理、举报电话。
2.负责举报登记,在值班登记簿清楚记录举报内容。
3.根据举报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属地,指令属地及时处置。
4.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执法处置组,指令执法处置组及时受理处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通知水利执法处置小组,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通知国土局执法处置小组,道路上的通知联合执法检查组。
5.值班人员需确保值班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每天8:30分为值班人员交接时间。举报电话:83110990
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并对市砂管办值班室发出的指令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努力把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嵊州市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