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私建坟墓 保护生态环境 共创“两美”嵊州的倡 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1998年,我市全面实施殡葬改革,一举改变了几千年来遗体进棺土葬的丧葬陋习,遗体火化率始终保持在100%,文明殡葬家喻户晓,但近年来私建坟墓、重建装修祖坟、装棺再葬、丧事大操大办等现象较为突出。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殡葬专项整治,有序拆除违建坟墓,重点治理“二沿五区”,全面推行生态化安葬,禁止新的违建行为。为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生态文明市建设,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绿色殡葬,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大力推行生态葬法,骨灰进生态公墓安葬,提倡安息堂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将骨灰装棺再葬,不私建坟墓,不重建装修祖坟,对已经建成的生态化整改,坚决抵制“青山白化”。
二、崇尚尊老美德,树立厚养薄葬观念。百善孝为先,培育孝老敬老社会风尚,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使所有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从俭办丧事,不借丧葬活动摆阔气、讲排场,不以厚葬代替孝敬与厚养。
三、深化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殡葬模范。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带头示范,积极推进文明殡葬,主动做好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共同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殡葬改革造福国家、造福社会、造福百姓、造福子孙;殡葬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行动起来,加入到殡葬整治活动的行列,争做宣传员和监督员,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破除封建迷信,宣传生态绿色殡葬,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相信,有了大家的参与和努力,我们的家园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嵊州市殡葬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