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月,市区空气优良达标率为82.4%,空气质量位居绍兴市第二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1月-9月,市区总有效监测天数为267天,空气优良达标率为82.4%,空气质量位居绍兴市第二。优良天数比例远远高于绍兴市下达的不低于65%(以PM2.5计)的大气考核指标,广大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日益上升。
在建设“美丽嵊州”的进程中,环境空气质量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和重视。于是,一场控烟气、降废气、减尾气、消浊气、除臭气的“五气合治”的攻坚战已经在我市打响。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和重点项目已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纳入了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和生态市建设考核体系,年度考核结果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全市17家电镀企业保留的9家已完成电镀行业绍兴市区域验收,其中原地整治4家、合并重组5家,关停8家;18家造纸企业中保留的11家企业通过本市级验收,其中原地整治4家,搬迁4家,合并重组6家,关停4家;制革行业的2家企业均已完成关停工作;10家原地整治的印染企业9家已完成本市级验收,另3家关停企业已完成关停工作;5家化工企业已完成预验收工作。
在烟尘提标改造、4家企业8个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及化工企业VOCs治理方面,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2号4号5号机组已经安装除尘设备,3号机组将在年底完成除尘技术改造;8个燃煤锅炉烟粉尘治理工程完成6个,完成率75%;另3家化工企业已完成VOCs治理,并进行验收资料的整理。
根据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目标任务,我市已完成《嵊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初稿。同时,开展了仙岩镇片区造纸行业集中供热工程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全市锅炉数已完成统计工作。
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方面,完成绿色创建工地1个,完成率50%;我市城市道路保洁面积为601.1万平方米,实现机械化清扫率45%,其中主干道以上面积243.6万平方米,实现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4%,次干道面积192.9万平方米,实现机械化清扫率66%。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完成新增或更新公交车数17辆,新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出租车19辆,淘汰柴油出租车19辆,并已淘汰老旧车448辆。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现在有站点35个,自行车1000辆,城市道路人行道配置率99%以上,城市道路人行道完好率90%以上。
在农村废气污染方面,完成综合利用秸秆13万吨,完成率70.3%,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和商品有机肥分别为65万亩和0.15万吨,完成率100%;积极建设森林城市,已完成绿化造林工程1.2万亩,完成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