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下列家庭拟由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9日止。如对公示的保障对象有异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83187038 。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31日
经济适用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