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46.24万亩,森林覆盖率64.6%
12月1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带队的省森林城市考核验收组来我市,就我市“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经过现场验收和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我市通过验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利民,省林业厅纪检组长陈亚敏参加考核验收,我市领导金志、孙哲君、马志龙、何国英、俞忠毅等分别陪同。
考核验收组先后实地踏看了我市诗画剡溪工程、普田电器有限公司、城西湿地公园、鹿山森林公园、越剧艺校及通道绿化和江堤绿化等,随后召开汇报会,通过观看我市创建省森林城市专题片、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等形式,对我市省森林城市创建进行进一步考核。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46.24万亩,森林覆盖率64.6%。城市单位和居住区绿地率为28%,建成区有绿地面积1.9万亩,人均公共绿地12.1平方米,全市公路、河流、城区骨干道路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7%,森林嵊州建设已初显成效。
程渭山代表验收组对我市创建省森林城市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反馈,认为我市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氛围浓厚、创建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同意我市“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验收。同时希望我市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好“创森”成果;要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在注重彩化和美化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平衡发展;要进一步推进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争取早日实现“森林城市、美丽嵊州”。
市委书记金志作表态发言。他指出,要把这次“省森林城市”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对照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发挥优势、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努力把我市的生态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金志强调,要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森”成果;要再接再厉,全力做好巩固、提高、深化的文章,进一步完善宣传引导、组织领导、执法监督,做到机构不散、机制不变、工作不松,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真正把嵊州打造成一个高品质的绿色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