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再加强 保障再强化
省文明县(市)创建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各自责任,力量再加强,保障再强化,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真正做到不创则已,一创必成。
力量再加强,保障再强化,就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创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围绕“文明嵊州”八大行动,我市成立了八大行动工作组,各专项组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有为,迅速形成创建热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使工作不留盲点。
力量再加强,保障再强化,就是要各方联动,形成合力。省文明县(市)创建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综合性强,必须强化“一盘棋”意识,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各责任单位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具体负责抓好落实,主动推进工作。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务必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通力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载体,合力提升创建成效。
力量再加强,保障再强化,就是要加大宣传,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成功,取决于广大群众的表现,文明城市创建的广度与深度,取决于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性和影响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搭建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平台,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率。要发挥文明创建志愿者、督导团等队伍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让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共同监督评价、共同整改提升”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创建的社会基础。
力量再加强,保障再强化,就是要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是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要把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列入效能监察和干部考核范围,奖优罚劣。要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市民的监督作用,切实推动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创建省文明县(市)是时势所趋,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待。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咬定目标不放松,推动我市早日迈入省文明县(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