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既要每个民警以公正的态度严格执法,也要每个民警以热情的态度服务人民,言简意赅地说,就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提倡公正,旨在彰显“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的法制理念;提倡热情,则是弘扬“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奉献精神。一个民警,如果能将上述两种工作方法有机地融为一体,那么无论他身处何种岗位,都会出彩。
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周德尧,可以说就是这么一个会出彩的人。如此肯定周德尧的原因,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和周德尧有过多次工作上的交往。
周德尧是一名退伍军人。1987年底,转业进了公安。因擅驾技,局党委将其安排到秘书科从事机动驾驶工作。所谓机动,是指局里任何科队的民警外出办案需要用车时,就由机动司机驾车前往。当时的局机关,约有十多个科队,近百民警,而机动车只有三辆。僧多粥少的背后,往往导致司机忙个不休。
当时派车的职责,统一归口秘书科。基于车少人多,派车也就难免得罪人——如果有民警需要用车,恰巧车子已经排妥或外出,要车的民警内心便会滋生不满甚至公开大发牢骚。更有极个别涵养欠缺者,即使日后轮到用车,也会将心中怨言,泻在驾驶室内,弄得司机既不敢附和,又不敢反驳,左右为难。
但憨厚的周德尧,却努力化解着用车者与派车者之间的隔阂。他常说:“都为工作,何必没事找事呢?”出于减少矛盾的想法,无论何时,他都准点出车;无论何地,他都欣然前往;无论何人,他都笑脸接送。时间一长,坐过周德尧车子的民警,无不觉得他为人实诚。根据这一口碑,我写了一篇《菩萨心肠》的人物通讯,发表在《公安交通报》上。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公安部为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决定县级公安局刑侦队升格为大队。为让刑侦大队名副其实,公安部除了指令增配刑警编制外,还要求各地为刑侦部门解决办公、交通、经费方面的问题。正是这一时代背景,促使周德尧成为刑侦大队的专职驾驶员。
虽说刑侦大队的警员,远少于整个机关,但刑事工作不分日夜的特殊性,反而让周德尧更加忙碌。虽然工作环境“一蟹不如一蟹”,但周德尧依然一如既往,毫无怨言。每当我去采访做出佳绩的刑警,他们总是或多或少地提起周德尧:“‘德哥’也有功劳,要不是他随叫随到,案件肯定不会这么快就破了。”有鉴于此,我又写了一篇题为《特殊刑警》的通讯,发表在当时的《浙江法制报》上。
周德尧在刑侦大队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得到一位新任副局领导的赏识,将其调到自己身边。副局领导分管治安线,他的繁忙,主要通过“跑腿”体现。记得有一天,副局领导光是参加会议就达7次。面对“走马灯”似的领导,周德尧不敢离开车子半步,生怕误了副局领导的公事。据此,我又写了一篇《以车为家》的通讯,发表在《公安交通报》上。
副局领导因年龄到岗卸任前,周德尧被调往交警大队。由于接触机率减少,加上不久我离开了宣传岗位,因此很少关注周德尧此后的工作情况,只知道他曾担任过车管所的指导员。每当有人提到他,有关周德尧必定会在新岗位上出彩的想法,便自然而然地闪现脑际。今年国庆长假后,我去单位上班,意外得悉周德尧被评为第三季度的“交管之星”。于是很是为自己没有“走眼”而自豪。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是‘交管之星’,为何不写周德尧维护交通方面的事迹?”对于此问,我以“一叶知秋”成语应之——不过,基于有问必答,补充说明一下亦无不可:第三季度,周德尧共查处各类违章410起,其中酒后驾驶15人,有5次以上违章记录的车辆15辆,治安扣留2人。这个名列大队前茅的数字,体现了周德尧严格执法方面的态度,至于热情服务方面,我想,无须赘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