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关于扎实开展“无违建”创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14]5号)文件精神,按照《嵊州市“无违建村(社区)”验收办法(试行)》(嵊拆改组[2014]4号)文件规定,经村申报、乡镇审核、验收组考评,第一批拟命名三界镇西后村等19个村为“无违建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广大市民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市“三改一拆”办反映。联系电话:83330086。
嵊州市“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