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正月初二至初七燃放时间有变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2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双禁”规定,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扩大,可燃放时间缩短。
市区“双禁”范围为艇湖塔-城隍山临城山脊线-新光药厂北围墙-环城公路(罗小线)-城南大桥-新昌江东侧-甬金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嵊州宾馆北-艇湖塔以内的行政区域。
除夕至正月初七允许燃放,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允许全天燃放,正月初二至初七允许7时至24时燃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市区双禁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