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认真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调整和变动部门的“三定”规定顺利完成并得以正常运转。
二是科学配置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将“瘦身强体”核减下来的编制用于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领域和民生实事工程,积极推进编制和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合理确定集中行使的具体职责,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是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依托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一步做好平台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管理的配合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