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违建市”,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创建成功。
全面推进“无违建市”创建,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力抓、部门单位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市创建办要牵头抓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作为属地责任,一把手必须带头担当、带头攻坚;分管领导要做到底子明、工作实;其他领导要配合抓、主动抓、合力抓,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各参与单位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坚持从自身做起,从本部门做起,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开展创建工作。
创建“无违建市”,需要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倒逼各级干部抓早、抓实、抓主动,从而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每周都要督查通报。要在创建工作中突出奖优罚劣、选贤任能,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大局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要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
创建“无违建市”,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切实消除工作中的障碍,保证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格自查自纠、尽职履责。党员干部要对是否存在违建行为全面开展自查,实行公开承诺,带头自拆,不拖后腿;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要严肃问责,对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甚至为违法者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绝不手软;要注重保护参与无违建创建的工作人员,对打击报复、诬告诽谤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而在拆的过程中,既要突出公平正义,做到铁面无私,敢于碰硬,不让违法者得益,不让守法者吃亏,又要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确保群众服气、社会稳定。
“无违建市”创建注定是一场硬仗,考验着各级干部的能力和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盯牢目标,真抓实干,上下同心拧成一股绳,不达目标绝不收兵,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确保成功创建“无违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