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黄泽镇:叶某某的一附属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普安村,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类型为侵占耕地违建。
8.鹿山街道:史某某的一住宅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雅良村,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类型为“一户多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