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三改一拆”督查工作意见和绍兴市委陈金彪书记在嵊调研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四边三化”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沿线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绍兴市关于“无违建”创建、“四边三化”和入城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文明县市创建,以“洁化、绿化、美化”为目标,通过对全市重点道路沿线及入城口的集中整治,拆除一批乱搭乱建,清理一批乱堆乱放,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全面提高道路沿线的洁化度和美化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尤其是入城口)的品位和形象。
二、整治范围
市区至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沿线道路可视范围(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县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其他农村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米)内,重点是上三线、嵊义线、嵊张线、罗小线、剡兴路两侧及城东、城西、城北入城口。
三、整治内容
1.拆。拆除违法建设,拆除乱搭乱建。
2.清。清理建筑垃圾,清理乱堆乱放。
3.改。改造道路沿线观瞻效果不佳的建筑;拆后成片地块及时砌筑围墙,安排项目;一时无法进行建设的要因地制宜种植绿化,设置交通设施。
四、整治标准
具体做到“三无三化”:
1.无违法建设:整治区域内所有违法建筑一律拆除;所有违规堆场一律清除。
2.无违法广告:整治区域内所有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一律拆除;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和店招牌、灯箱等进行规范清理。
3.无破损门面:整治区域内陈旧破损的建筑及附属围墙等立面进行全面改造;两侧建筑物观瞻效果不佳的进行全面提档。
4.洁化: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路面平整干净,交通、市政设施清洁完好;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及流动摊点,做到齐门经营。
5.绿化:道路两侧绿化配置错落有致,疏密有序;绿化带修剪平整、无退化缺失现象。
6.亮化:入城口及通道两侧高层建筑设置亮化设施;已设置亮化设施的,图形、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毁坏的,要维护、修复及更换到位。
五、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5月20日—31日)。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组织力量对重点路段的沿线违法建筑进行核实确认,摸清相应的权属关系,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拆改对象明确。
2.违建拆除阶段(6月1日—6月30日)。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督促违法建设所有人自行拆除所属违法建设,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的,组织国土、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
3.拆后改造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做好拆后土地的利用,属地乡镇街道和交通、建设、水利、农林、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的要求,及时跟进设施建设、环境改造、立面改造等工作。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时完成整治,并进行自行检查验收,由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三改一拆”办。市“三改一拆”办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整治工作进行逐个检查,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明确拆建责任。拆除责任:沿线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拆除的组织工作,做好拆后垃圾的清运和围墙的砌筑;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会同乡镇街道开展拆违工作;公安局负责做好拆违的保障工作,及时查处阻碍执法的行为。建设责任:乡镇街道负责道路沿线的拆后建设,做好拆后地块的绿化、立面改造等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重点道路沿线控制区范围内的拆后建设;国土局、农林局负责高速沿线的山体绿化。
2.实施长效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道路沿线违法建设的整治与“四边三化”、文明县市创建等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脏乱差现象不反弹。沿线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违建行为,加大沿线村庄的保洁力度;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的日常监管,确保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反弹;建设局要加强保洁,注重对绿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水利局要加强对道路沿线沟渠的整治管理;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道路两侧无照(证)经营户的查处工作;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沿线流动摊贩的查处,督促业主做到齐门经营。
3.强化考核宣传。各乡镇街道未完成沿线整治的,沿线所在村(社区)不得评为无违建村(社区);责任部门未完成整治的,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市”创建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中扣5—10分。在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政策法规,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道路沿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典型,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