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S312省道嵊州市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和普田大道延伸段至浙锻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于2015年9月顺利实施,经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剡湖街道办事处、普田大道延伸段至浙锻路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S312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及相关村研究决定,对S312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工程和普田大道延伸段至浙锻路连接线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对象为S312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工程沿线各村(沈茹、浦口、蒋林头、竹前、八何洋村),普田大道延伸段至浙锻路连接线工程沿线各村(东江、蒋林头村)建设红线地块上的坟墓。
二、请涉及到的有关户主在2015年6月15日前到所在村登记、确认,并于2015年8月底前迁移至各村公墓后到所在街道村委会领取坟墓迁移费。
三、在2015年8月底前对未迁移的坟墓及无主坟由各村委会实施迁移至公墓安放。请有关户主相互转告,按时迁移坟墓。特此通告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
S312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普田大道延伸段至浙锻路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