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改工作。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改制思路,在去年8月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同年10月,推行原则上不设集体股,量化资产股权直接设置到户、量化到人;股权量化到户(人)后,原则上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原则,在全市层面推开农村股改工作,有效建立“权利到人、权跟人走”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至2014年年底,全市资产量化、确权到人(户),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353个村,占应改制村总量的74.63%。
二是开展村级组织“三资”融合工作。在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前期工作基础上,各个行政村综合考虑被融合村的集体资产总量、人均集体净资产拥有量以及资源性资产存量等因素,选择采取直接融合、基数合并、注资融合和股份制改造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2014年完成260个村,占应融合行政村数的80%。
三是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围绕村民最关注、最需要、最迫切、大多数农户拥护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由村两委会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的管理小组实行民主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2014年完成“一事一议”项目124只,涉及16.34万人和7308.8万元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