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芳强调:发扬大禹治水精神 切实推进治水工作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陈玲芳对长乐江“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要求长乐江沿线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攻坚克难,发扬“大禹治水”精神,确保治水工作顺利推进。
陈玲芳先后来到长乐江有关河段、甘霖镇和长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查,并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座谈会。长乐江沿线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长乐江流域治水工作的落实情况。去年以来,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长乐江流域已全面落实了三级“河长制”管理制度,并制定了长乐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了七大方面整治任务。到7月底,全线已完成治理工业污染源7处、农业面源污染源33处、生活污染源12处,已完成7项河道环境治理任务。从7月份监测数据和实地踏勘情况看,长乐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距离“可以让市民放心游泳”的治理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陈玲芳在听取汇报后强调,治水工作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部署,充分发扬“大禹治水”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工作目标,锲而不舍地抓好治水工作。要科学治水,重视源头治理,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做好镇级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砂资源开发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各类污水的分类处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要攻坚克难,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的治水工作氛围,把干部群众治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形成三级“河长”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步步为营,长效治理,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部门要负起指导、服务和监管责任,上下齐心,通力协作,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各项治水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作用,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村级“河长”要做到“一日一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