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组织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摊派会费、强拉赞助、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嵊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违规收费清理工作;
二是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对发现存在乱摊派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整改或行政处罚;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社分开、责权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至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